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现将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22号蓝海天地2幢2层202号办公用房建筑面387.67平方米房产公开竞价招商,公开竞价租金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它费用。物业详情详见表1。
一、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以上均需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征信记录(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手指印,征信记录存在问题的不具有报名资格,自然人参与登记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如有类似情况,视为无效)。
3.报名登记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应缴纳投商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投商人参与投商报价无效。
二、投商保证金
投商人须在开标竞价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的16: 30时前缴纳投商保证金并取得收据,投商人应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招商人出具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商文件中。所有投商人的投商保证金将于投商中选人与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时间
2024年 7月 1 日起至2024年 7 月 31 日止,每日上午09 : 00时至12 : 00时,下午13:00时至17: 00时(不含周末)。
四、投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商人投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1 日17 : 00时,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文华路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商文件, 我公司不予受理。
五、竞价开标时间及地点
在招商公告规定的投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商人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该公告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 https://www.cdggzy.com/)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 7月 31 日。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文华路8号
联系人:蒋杏玫
联系电话:18981985686
特此公告。
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22号蓝海天地2幢2层202号房产现场开标竞价须知
一、招商人: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招商标的物状况:详见招商物业情况表1。
三、招商要求:
(一)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城市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范围内,除法律禁止的项目。
(二)经营业态要求:详见招商物业情况表1。
(三)竞价成功后,只能由招商人确定的中选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四)非经招商人同意,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物业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四、资格要求:
(一)投商人条件
投商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允许境外承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符合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态要求:商务办公。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印刷、KTV、网吧、制造业、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食品发酵、饲料加工等易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及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承租。
(二)投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商公告。
(三)投商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商公告。
五、投商保证金:
投商保证金:详见招商物业情况表1。
投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名: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
投商保证金缴纳账号:1000030001797929
交款方式:投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投商人须在开标竞价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的16 : 30时前缴纳投商保证金并取得收据,投商人应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招商人出具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商文件中。所有投商人的投商保证金将于投商成功者与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竞价底价及规则:
(一)现场开标竞价底价:该物业的本次竞价底价,详见招商物业情况表1。
(二)投商人报价不得低于本次现场开标竞价底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的投商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应为整数。
(三)截止现场开标竞价时,如只有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投商人递交投商文件且投商文件符合本文件要求,按投商人报价成交。
(四)招商人将公开宣读所有投商人报价,并在宣读结束后组织投商人代表确认签字。
(五)报价最高的中选,若最高报价一致,由招商人组织最高报价相同的投商人现场举牌竞价,经现场举牌竞价确定的成交人为本次竞价的中选人。
(六)举牌竞价规则:
1.举牌竞价底价:现场开标竞价的最高价
2.参与人:现场开标竞价最高报价相同的投商人
3.举牌竞价幅度:每轮举牌租金单价上涨 1 元/月/平方米至仅有一个投商人举牌时为止。
4.举牌规则:每轮举牌时,投商人以代表自己的号牌高举过自身头顶为准,视为同意以该轮租赁价格承租。
5.主持人(招商人代表)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举牌竞价的成交人。
七、确定中选人
报价最高者或唯一报价者或经举牌竞价的成交人为本次竞价的中选人,须在公示期满之日且签署中选通知书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逾期未提交履约担保、未签订合同等相关协议并未履行合同或协议义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选,所缴投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招商人有权重新召开招商。
投商人应当知道,招商人将在现场竞价后确定中选人,将不再向未中选的投商人发出通知。
八、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一个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及提交时间: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在签署中选通知书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
投商保证金缴纳账号:1000030001797929
九、投商人违约责任
如投商人提供竞价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该投商人中标结果无效,投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投商人还须依法向招商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十、招商举报联系方式
如投商人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竞价过程中发现任意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举报。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文华路8号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87513728 13658011192
十一、投商文件的编制说明
1.报价应用中文编制。
2.投商人应按本文件的规定提交投商文件。
3.投商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投商人为法人,则由投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则应在投商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投商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在签字处盖手指印。
4.全套投商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
5.投商文件应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份数要求为1份,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6.投商文件应密封递交,包装和密封方式不限,并在封口处加盖投商人单位公章(投商人为自然人时加盖指印)。招商不接受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商文件,如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招商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招商人概不负责。
7.投商人应有代表参加现场开标竞价(法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须由本人参加),对现场开标竞价程序、书面记录予以确认、签字,投商人代表应在开标时向招商人出示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单独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该原件不密封在投商文件中,也不需单独密封),以示身份。
法人参与竞价的,投商文件(格式参考附件)须加盖公章并按下列序号顺序装订,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授权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投商文件(格式参考附件)须按手指印并按下列序号顺序装订,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报价函
(3)身份证复印件
(4)征信记录
十二、合同模板
参照《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1:封面
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投商文件
投商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姓名)(盖手指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报价函
报价函
致: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一、在研究了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招商公告及现场开标竞价须知文件后,我方愿意以 元/月/平方米的报价,承租招商人位于 (地址) 的 (物业名称) ,并完全接受招商人发布的招商公告中关于面积、租期、年递增率等相关事项,经营范围:符合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城市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规章,除法律禁止的项目。
二、我方对贵公司招商公告及现场开标竞价须知的内容已明了并完全同意。
三、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将按照招商公告及现场开标竞价须知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四、我方知道并同意:如果中选后未按招商人要求的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招商人有权选择其他投商人为中选人。
五、我方知道并同意,贵公司不负担我方任何参与投商的费用。
六、我方郑重承诺:
1.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法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商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姓名)(盖手指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商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 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商人)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商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致:中融金剑(成都)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 系 (投商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现场开标竞价活动。委托代理人在现场开标竞价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商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_____年龄: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投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现场开标竞价活动的,不提供授权书。
附件5: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人:身份证(按指印),征信报告
现场开标竞价须知中所要求的投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房屋租赁合同
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出租方):
住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赁
房屋事项,
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晰,且有权对外出租之用。
1—2、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
1—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1—4、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后附房屋结构图。
二、 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房屋计租金时间为: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租金。
2—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3—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含税)。
3—2、房屋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整)。乙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 个月房屋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应在租赁期满前 60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计入新的租赁合同;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无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 60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应付款项进行结算,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交费用等,在乙方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和撤出出租区域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对方。若乙方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或者中途擅自退租,甲方有权拒还履约保证金。
3—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采取按每 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全额支付缴纳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按合同支付,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0天内预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3—4、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含税)。
3—5、房屋租金递增方式: 。
具体租金明细如下:
年数 | 时间 | 月租金(元)(含税) | 季度租金(元)(含税) |
3—6、除甲方另行指定外,本合同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付的履约保证金、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乙方应付入下述甲方指定单位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7、乙方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涉及),如: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及空调使用费等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3—8、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留存以备查用。
四、 房屋修缮责任:
4—1、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单位间的协调工作,乙方应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规定、安排。
4—2、乙方租赁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房屋仅限于 之用,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用途,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对租赁房屋的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损坏有维修和恢复或赔偿损失之义务,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修理、恢复,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做到合法经营。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上海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倘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配套设施作业,应事先通报甲方,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设备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损失。
4—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分隔或装修,并遵守国家、成都市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规和规定,分隔或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同时将改建方案、图纸、审批文件等全部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不得损坏所租赁的房屋,不得擅自乱建乱拆和破坏房屋的结构,不得超过楼面允许的荷载,如乙方有损坏或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4—6、乙方可自费安装合法通讯设施,包括互联网络在房屋的线路部分、电话等。安装,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将安装方案、图纸、审批文件等全部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在安装上述设施时,不得实质损坏或变动房屋建筑结构,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安装。如乙方擅自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4—7、为确保安全,乙方除经公安部门批准同意设立专用仓库外,禁止在厂房(或仓库)内外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和有毒有害物品;生产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污、雨水管道,不得向外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如因违反本款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4—8、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根据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安装各项消防设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可以正常使用。如涉及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9、凡属室外露天堆场及交通道路用地,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其物品进出时可以临时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作业完毕须及时驶离现场,而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和货物。乙方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
4—10、乙方应妥善保护确定场地下的一切由甲方建造的地下设施及公共设施。
4—11、凡损坏公用设备或影响公用部位的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12、乙方自行或委托甲方代理向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水、电、气、通讯、污水排放的接装,所涉及的工程费、材料费、贴费/增容费、代办费及其他有关申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有关委托协议由双方另行签订。
4—13、乙方应支付其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他公用事业费。
五、 违约责任
5—1、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乙方对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
5—1—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的,但因乙方经营需要,乙方关联单位需使用房屋的,经乙方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1—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1—3、未按合同规定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达到本合同5-2条约定情形的;
5—1—4、未按合同规定将所租房屋交还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合理期限内交还房屋、未按本合同约定恢复、整修房屋等;
5—1—5、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
5—2、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两个月未全额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相当于 3 个月的租金。此外,甲方有权将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财产设备移往他处,直至乙方付清拖欠的款项,由此引起的搬迁、保存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过程中发生财产设备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5—3、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提前退租,除需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剩余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合同约定的全额保证金之和。
5—4、如租赁期限前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合同约定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5—5、一方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以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损失金额由双方根据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5—6、违约金、赔偿金至迟于违约之日起 10 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之前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5—7、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因此而获得的任何利益与乙方无涉:
5—7—1、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5—7—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要被依法征用的。
5—7—3、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5—7—4、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六、安全责任
6—1、乙方应全面负责本租赁资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其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足数配备安全员,对自有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6—2、甲方人员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工作,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6—3、乙方在租赁资产内或关联部位进行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持证率必须为 100%。严禁违规进行电气操作及动火、高空作业。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排进行上述作业活动。
6—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物业部门做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6—6、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并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或强行冒险进行装修、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勒令其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6—7、乙方应制定自身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形成书面文件和制度,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6—8、乙方的一切生产事故,包括而不限于财产、人身,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全额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而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
七、廉洁条款
7—1、甲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期限届满、终止、解除后任何时候,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或其业务关联方及其分支机构(包括独立法人子公司及非独立法人分公司), 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家属索取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不当利益。
7—2、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期限届满、终止、解除后任何时候,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或其业务关联方及其分支机构(包括独立法人子公司及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家属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不当利益。
7—3、甲方、乙方均保证,不以签订、续签合同,或为谋取不当利益而采用不正当竞争及行贿受贿等手段以达到目的。
7—4、无论甲方、乙方,任何一方为达到上述违法目的而直接、间接要求另一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贿受贿等手段的,另一方均有权拒绝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7—5、双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履行及签约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违法违规手段,并严格做到以下规范:
7—5—1、不向对方关系人馈赠、索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购物卡、有价会员卡(包括而不限于: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行业机构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7—5—2、不为对方关系人报销个人费用;
7—5—3、不以任何借口向对方关系人支付、索要佣金或回扣;
7—5—4、不邀请对方关系人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麻将、棋牌等游戏、活动;
7—5—5、不邀请、不参与对方关系人带有可能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的旅游、宴请或其他娱乐活动;
7—5—6、不在对方关系人处兼职或领取劳务报酬;
7—5—7、不向对方关系人销售、提供可能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的商品或服务。
7—6、任意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其纪检机构举报。举报受理人;刘敏,举报电话:028-87513728,举报邮箱:2264901835@qq.com,举报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文华路8号
八、其他条款: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甲、乙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二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8—3、甲、乙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8—4、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九、备注:
出租方(甲 方): 承租方(乙 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证号码: 身份证/营业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